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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多家依托单位共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新规
    使用「公务卡」结算资金列出、实现痕迹管理,增加财务中期检查和验收环节,间接费用比例与依托单位信用评级挂钩……近日,在贯彻落实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工作会上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、财政部以及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浙江大学等 60 多家依托单位共商基金管理新政的落实措施。
 
    如何放
 
    劳务费设定更合理,打通使用会议费、差旅费等
 
    「引入间接经费,比例也比过去管理费的 5% 高出很多,这就使依托单位的间接成本得到了合理的补偿,改变了过去资金成本捉襟见肘的局面。」在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长文亚看来,新办法解决了科研工作中的许多难题,「间接费用明确可以支出绩效工资,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。」
 
    文亚认为,新办法中劳务费调整成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时间等综合考虑,这样的设定更加合理。「过去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、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,不能超过资助经费的 15% 或者 10%。这种一刀切的比例核定方式,没有照顾到不同科研项目的实际差异。」
 
    此外,新办法中关于会议费、差旅费、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能够打通使用的新规定也受到了欢迎。「实际使用中这三项经常难以分开。」多位依托单位的科研人员都表示,打通使用让他们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结。
 
    如何管
 
    明确五大禁区,支出使用公务卡,实现「痕迹」管理
 
    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杨卫在会上表示,科研经费要「放管结合」,并强调了新办法中的管理监督措施,比如新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使用的五大禁区: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,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,不得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,不得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,严禁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各种罚款、捐款、赞助、投资等。
 
    就项目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,杨卫举例说明,「新办法根据基础研究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,进一步下放了部分预算调整权限,简化了审批环节,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方便。但同时,资金监管也有了更多要求。」这些要求包括: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实行「公务卡」结算,减少现金支出,实现「痕迹」管理。
 
    进一步明确规定资金使用中不得开支的内容。对于成本补偿方式资助的项目,增加财务中期检查和验收的环节,从而更好防范资金使用的风险。在间接费用管理方面,以后还将逐步采取提取比例与依托单位信用评级挂钩。
 
    对于进一步细化落实《资金管理办法》,各依托单位也有不少思考和建议。浙江大学目前正在建设文理兼容的大科研服务管理信息系统,希望利用完善的信息系统,来突破传统人  工控制经费的技术瓶颈。
 
    内蒙古大学根据新办法,正在着手建立完善的预算审核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、跟踪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,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,完善仪器设备的共享机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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